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完善房地产领域投诉处理制度的通知
青建房字〔2021〕17号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依法、及时、就地化解房地产交易领域群众投诉问题,引导购房群众依法解决合理合法诉求,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建立完善房地产交易投诉问题处理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投诉问题和处理情况分类
房地产交易投诉问题分为“涉嫌行政违法问题”和“民事争议问题”。
(一)涉嫌行政违法问题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等违反《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行政主管部门初核并进行处置的行政违法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批先售、违规使用预售款、一房两卖、骗取预售许可、未取得或超越等级资质开发等;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操纵市场价格、违规赚取差价、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交易、强制交易、泄露和不当使用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为阴阳合同提供便利、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交易资金、承购承租自己服务的房屋、违规经营代理不符合交易条件房屋、违规出租房屋、自有或代理房屋出租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
针对行政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状况包括已调查、已整改、反映不实调查终结、已移送、已处罚等。
(二)民事争议问题
指各单位检查发现或受理投诉房地产交易中产生的各类民事争议问题。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涉及的民事争议问题包括购房资格、销售资格、销售行为、房屋质量、装修装饰、相关资料、产权瑕疵、前期物业、费用缴纳、配建车位、房屋面积、房屋价格、网签合同不规范、房屋配套、延期交付、合同条款、违约责任等;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涉及的民事争议问题包括购房资格、居间服务不规范、居间代理报酬、租金支付、租赁押金退还、解租不解贷、委托代理转租、租赁附加服务、违约责任等。
民事争议问题解决途径包括促使双方协商、线索移送、建议仲裁诉讼和其他解决途径等。民事争议问题处理状况包括协商进行中、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措施、达成一致赔偿方案、协商不成仲裁、协商不成诉讼和其他处结等。
二、加大专项检查和受理投诉问题处理力度
各单位应依职权积极主动采取相关措施,加大对辖区内房地产交易投诉问题处理力度。对辖区开发项目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结合辖区日常检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情况,及时果断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