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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税收协定的产生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税收协定的产生

税收协定的产生与至少三个因素密切相关,一是国家间在投资、贸易、劳务、资金等方面的经济往来大量增加,二是所得税制度的确立,三是各国对所得进行税收管辖的法律规定。
二战之后的世界基本上维持了长期和平发展的局势,经济发展带了资本的增加,大量剩余资本为了获取更大回报而走出国门,前往待开发的市场投资经营。跨国投资在促进已有的对外贸易的同时,还带动了人员和技术的跨境往来。此间,各国的税收制度也在经历不断的调整和变化,或者是为了消除间接税造成的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重复征税问题,鼓励企业再投资扩大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或者是为了因应资本输出给间接税为主的财政制度带来的税收困境,世界上一些主要发达国家相继建立了以直接税(主要是所得税)为主体的税收制度。对于所得的征税,大多数国家采取的是居民国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相结合的制度设计,即对居民的境内境外所得全部征税,对非居民从本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征税。如果大多数国家仅行使单一的税收管辖权,则重复征税的可能性会大大减少,当然还会存在居民身份认定标准差异而导致的双重居民和所得来源地认定等问题引起的双重征税现象。两种管辖权被两个国家同时行使,对于从事跨国投资经营的企业或个人的同一笔所得进行双重
【税收协定】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