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财务管理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财务管理的通知
厦国资稽〔2007〕46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厦门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厦国资产〔2022〕142号)规定,现行有效,仍继续保留适用
市直管国有企业和委托市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

市审计局对厦门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进行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部分市属国有房地产企业违反《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的有关规定,直接从成本费用中列支为职工购买商业性福利保险。为进一步规范市直管国有企业和委托市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下称企业)缴纳、购买保险的财务处理,防止今后类似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以下简称61号文)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