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编办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教育系统编制人事管理问题的通知
厦府办〔2004〕25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厦府〔2013〕31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委编办和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教育系统编制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过去有关规定与此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四年十月二十日
厦门市委编办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教育系统编制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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