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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征迁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征迁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2〕148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闽政〔2014〕10 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切实保障被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发展,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征迁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1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征迁工作的意见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严格执行征迁程序

  征迁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征迁过程合法公正。

  (一)征地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用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需以书面形式,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村委会;村委会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将征地有关情况告知村民代表,并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农户。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经权利人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村委会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社会保障方案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对听证中提出的问题,县(市、区)政府应予以协调,并出具听证协调意见。

  4.公告征地批复。市、县政府收到征地批复文件之后,应依照法定程序在被征地村委会发布公告。

  5.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土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村委会和农民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

  7.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审批后,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由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二)房屋征收程序

  1.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结合项目实际,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市、县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修改。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50%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市、县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公告征收决定。市、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4.选定评估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5.公布补偿决定。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6.公布分户补偿情况。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三)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政策

  1.开展征迁政策清理。各地要对现有的征迁政策进行清理,纠正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政策。

  2.加强对新出台征迁政策的论证和审查。切实加强对具体项目征迁办法的日常审查,防止违反法律规定的征迁政策出台,杜绝政策随意性,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止违法征迁行为的发生。

  二、及时调整修订征地补偿标准

  (一)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二)及时制订新的征地补偿最低标准

  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省政府新出台的征地补偿最低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在省定最低标准之上,确定各具体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不得低于省定最低标准和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三、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一)抓紧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

  尚未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11〕12号)要求出台实施办法的仙游、荔城、城厢、涵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