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规范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沪人社信发〔2016〕2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部分社会保险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 沪人社规〔2021〕8号)规定,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规定,现行有效,文件拟到期日期2025/12/31。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总工会:
为进一步规范农婚知青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切实帮助其缓解晚年生活困难的矛盾,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文革期间,经组织动员,由本市去外省市农村插队(含先去兵团、农场,在中央〔78〕74号文件下达前转点到外省市农村插队的人员),并与当地农民结婚,现本人户口仍在外地,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原本市城镇知青。
二、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农婚知青,可向原户口迁出地所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人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