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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全文废止】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全文废止】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明确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增强纳税人办税的确定感,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现将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见附件);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统一申报缴纳国税、地税有关税费。
3.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二)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以及双方共同入驻的政务服务中心,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国税局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3.到地税局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局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
(三)在网上办税,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登录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功能模块。
2.在线填写并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3.在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查询开票信息审核结果。
4.纳税人确认开票信息审核通过后,携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按本公告第一条第(一)、(二)项所明确的缴税流程缴纳国税、地税相关税费并领取发票,或通过提供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