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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12〕1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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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拉练检查工作总结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经省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深化项目对接工作

  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要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要针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制造业产业链发展的薄弱环节,瞄准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具有较强实力和较大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开展定向对接,突出“抓龙头、铸链条”项目,建立和完善产业集群配套,进一步促成更多项目来闽投资落户。要加大现代服务业项目对接,重点推进生产性服务、信息服务、金融、商贸、旅游、物流等产业项目对接,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重点和特点,明确民营企业项目对接方向和引资重点。

  二、明确目标,加大考核督查力度

  (一)明确目标任务。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贸委)要明确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力争去年已签约民营企业产业对接项目到今年底开工700项以上,开工率达80%;到今年底,全省新形成民营企业产业对接合同项目总投资5000亿元以上,其中到今年7月举办珠三角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暨签约仪式时新形成民营企业产业对接合同项目总投资3000亿元以上。

  (二)确立考核重点。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要建立工作考评机制,将对接合同项目、开工项目、投产项目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指标。省效能办要将各地民营企业产业对接项目的合同签订、落地开工、竣工投产(或投入运营)等情况作为效能考核内容。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贸委)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督查,每月通报一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要建立专人专题的民营企业产业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对项目进展偏慢的,要加大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的督办力度。同时,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贸委)要组织开展项目对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动各地项目对接工作“比服务、比落地、比实效”。

  三、狠抓落实,扩大项目对接成果

  (一)健全和完善项目对接机制。在省经贸委产业协调处设立“福建省民营企业对接办公室”,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和省(市、县)异地商会分别设立“民营企业对接联络处”和“闽商回归联络办公室”。各市、县(区)可参照省里的做法,相应设立“民营企业对接办公室”。民营企业对接办公室、对接联络处、闽商回归联络办公室要积极发挥其联络、协调和对接作用,加强与民营企业沟通联络,吸引民营企业来闽投资兴业,大力实施闽商“回归工程”。各地要给予相应的人力、经费等支持。

  (二)多形式开展项目对接活动。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贸委)要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办好福建省珠三角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切实提高会议质量与实效。在今年各设区市开展20多场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活动的基础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进一步加强与在外闽商和国内大型民营企业的联系,采取上门一对一招商、亲情招商、以商引商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推介和对接,召开各类专业性、针对性强的专场对接会,形成更多、更实的对接成果,力争在年底前有更多有影响力的民营企业重大项目落户我省。

  (三)力促项目落地开工和投产。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围绕促进民营企业项目开工、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