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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加快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创客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加快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创客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到期失效】

青西新管发〔2016〕30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20年10月16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清理结果的通知》 ( 青西新管发〔2020〕4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加快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创客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日

青岛市黄岛区加快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创客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建设支持创客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5〕30号)有关精神,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全力打造创新创业创客新区,现制定加快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创客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对区内依托企业为主体建设,新认定或获准组建的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级差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4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补助支持。
二、支持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等多元化主体建设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区级的,按级差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支持。
三、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对其公共服务设施、宽带接入和创业辅导等服务投入给予50%的补贴;每新增一家在孵企业、高新企业、毕业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0.5万元、1万元和2万元补助。每个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