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市税务局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 2019-04-02)规定, 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
)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关于明确增值税减免税(以下简称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 ( 青岛国税公告2011年第2号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减免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 ( 青岛国税公告2011年第12号
)同时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现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主要目的
2014年,国务院陆续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涉及取消9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
)等文件,对增值税减免税管理进行了重新规定。为贯彻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
)等相关文件规定,明确增值税减免税办理事项,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增值税减免税的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