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
日政办字〔2018〕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 ( 鲁政办发〔2018〕18号),推动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持续发展,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 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加快建设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服务为支撑、医养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覆盖80%以上城市社区,以互助养老为主体、专业化养老服务为补充的居家养老服务覆盖60%以上农村社区。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1.落实规划,合理布局。各区县要认真贯彻省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及养老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有关要求,统筹考虑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增量建设与存量改造等因素,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日发〔2018〕8号)精神,按照新建住宅区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区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围绕打造“15分钟生活圈”,统筹整合现有资源,科学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到2020年底,实现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用房达到600平方米以上。新建住宅区未按规划要求配建、不能同步交付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已建成住宅区现有养老服务用房未达到标准要求的,由区县政府通过调剂、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配备。2018年底每个区县至少建成2个以上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2.统一管理,市场运作。各区县要认真落实《日照市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99号)要求,配套建设和调剂配备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与政府资助建成的公办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在不变更产权关系的前提下,由县级政府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交由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管理运营,未经民政部门许可不得改变用途。因城市拆迁和其他原因无法保留或者改变用途的,由区县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在本区域内提供不少于同等面积的养老服务用房。
3.完善老年宜居设施,优化养老服务环境。统筹规划适宜老年人居住、出行等设施,构建老年宜居环境标准体系,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倡在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中,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工具,并在公共场所设立无障碍标识。加强社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为生活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配备必要的适老化设施设备。
4.拓展农村养老服务渠道。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运用农村脱贫攻坚、政府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各项政策,有效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村社区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闲置校舍等设施资源,建设和发展农村幸福院。鼓励单位、团体、个人通过捐资捐物捐服务,参与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营,打造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平台。借力乡镇敬老院公办民营改革,支持承托的养老机构或专业服务组织在确保满足特困老年人入住、服务的基础上,承接社会老年人入住、居家老年人服务等养老服务项目,打造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
(二)加大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力度
1.引导社会参与,培育专业服务组织。养老专业服务组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以为高龄、失能、空巢、独居等重点老年人群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社会化、市场化生活援助服务为中心,兼顾广大老年人其他生活需求的社会服务组织和企事业单位。2018年,每个区县至少引进或培育1家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落地。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养老机构加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牌子,向社区老年人开放公共服务设施,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创新发展品牌,打造养老龙头产业。支持大型养老机构成立社区服务部,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跨地区发展,支持专业化养老机构和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拓展服务领域,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以老年人需求为核心,发展和提供市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企业或专业服务组织。
3.支持互助养老组织发展。支持单位、团体、家庭、个人利用自有房产和其他资源设立养老互助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养老。支持公益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以小额定向公益慈善项目等形式,引导企业、团体、个人捐资,为特定老年群体购买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立为老年人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和反馈激励机制。
(三)全面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1.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大力推进以养老管理平台、养老服务平台(呼叫中心)、养老服务信息网为主要内容的“两台一网”建设应用,2018年底前实现省市县联网运行。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核心,支持“互联网+智慧养老”“虚拟养老”等服务模式,开展以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等“六助”为主的实体服务,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广智慧健康老年用品,提供实时定位、紧急呼叫、运动轨迹、安全区域等辅助服务,保障失智老年人出行安全。
2.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鼓励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签约合作,为老年人提供巡诊、健康养老宣教、慢性病管理、社区康复等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护士共享服务,力争到2020年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加快建设老年常见病、慢性疾病、康复等分级诊疗体系。支持医保定点社区医疗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签约合作,设立诊疗延伸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加快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社区居家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
3.提高服务能力。各级政府要健全完善养老从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中的从业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将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依托有资质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机构和服务组织实施培训,严格绩效评估,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服务技能。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建立村级老年协会,组成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助老服务,着重为留守、孤寡、失能、失独等困难老年人提供以“五帮四查”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关爱服务,即帮送餐做饭、帮清洗衣物、帮打扫卫生、帮助家务农活、帮代购代办,查看每日吃、穿、住、医情况。将养老孝老纳入村规民约,设立“孝德基金”“四德榜”,开展评选文明家庭、为老志愿服务等活动,建设尊老敬老文明乡风。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积极探索通过“以地养老”等形式解决农民养老问题。
(四)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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