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等级 |
关键项目不符合(项) |
一般项目不符合(项) |
良好(笑脸) |
0 |
≤3 |
一般(平脸) |
0 |
4—6 |
1 |
0—3 |
|
较差(哭脸) |
0 |
≥7 |
1 |
≥4 |
|
≥2 |
任意项 |
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综合餐饮服务提供者一个统计年度内历次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并结合案件处罚等监管情况,按以下规则评定年度等级。
年度等级 |
年检查次数 |
哭脸(次) |
平脸(次) |
良好(A级) |
1次 |
/ |
/ |
2—4次 |
0 |
≤1 |
|
≥5次 |
0 |
≤2 |
|
一般(B级) |
1次 |
/ |
1 |
2—4次 |
0 |
≥2 |
|
1 |
任意 |
||
≥5次 |
0 |
≥3 |
|
1 |
≥1 |
||
2 |
任意 |
||
较差(C级) |
1次 |
1 |
/ |
2—4次 |
≥2 |
任意 |
|
≥5次 |
≥3 |
任意 |
|
差(D级) |
1.发生食物中毒,未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注销临时备案;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未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注销临时备案。 |
附件1
上海市(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 电话(传真):
主体业态: 经营项目:
店招名称: 许可证编号: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本年度第 次检查
检查分类:□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
我们是 局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 □执法证件 □检查任务书。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请予配合。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或检查任务书)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与你单位之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检查公正情形的,你单位有权当场申请回避。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1.经营资质 |
*1.1【许可资质】 |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等资质合法有效,与经营场所(实体门店)地址一致。 |
□是 □否 □不适用 |
1.2【经营范围】 |
未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载明的经营项目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
□是 □否 □不适用 |
|
2.信息公示 |
2.1【亮证经营】 |
在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正本、备案证明或电子形式公示。入网经营者在线上按要求公示单位名称、地址、许可证等信息。 |
□是 □否 □不适用 |
2.2【监督公示】 |
按要求公示对消费者有重要影响的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 |
□是 □否 □不适用 |
|
3.健康管理 |
*3.1【健康制度】 |
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有每日晨检记录,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未患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或手部有伤口。 |
□是 □否 □不适用 |
3.2【个人卫生】 |
从业人员穿戴洁净工作衣帽,手部卫生,无饰物外露,专间及专用操作区工作服有明显区分,佩戴清洁口罩并遮住口鼻。 |
□是 □否 □不适用 |
|
4.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4.1【评价机制】 |
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供货者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评价。 |
□是 □否 □不适用 |
4.2【票证追溯】 |
随机抽查原料有进货查验记录和合格证明文件。按规定品种录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 |
□是 □否 □不适用 |
|
4.3【贮存场所】 |
食品贮存区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无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包装标签标识符合要求;随机抽查原料感官性状无异常。 |
□是 □否 □不适用 |
|
*4.4【冷藏冷冻】 |
冷藏(冻)原料、半成品、成品按标识温度要求存放且不混放;冷冻(藏)设施温度符合要求,有外显式温度仪。 |
□是 □否 □不适用 |
|
*4.5【违禁食品】 |
未存在无标签标识、无法说明来源、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过期食品、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和水产、有毒动植物、散装食盐等其他违禁食品。 |
□是 □否 □不适用 |
|
4.6【食品处置】 |
对变质、超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单独存放明确标志场所,及时无害化处理、销毁、如实记录。 |
□是 □否 □不适用 |
|
*4.7【加工用水】 |
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直接入口食品的用水通过净水设施处理,或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
□是 □否 □不适用 |
|
5.过程控制 |
*5.1【容器工用具】 |
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配置符合要求;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工用具区分标识明显、保持清洁、分开放置和使用;各类水池有明显标识区分使用。 |
□是 □否 □不适用 |
*5.2【加工规范】 |
各类食品加工过程符合规范;无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未制售高风险食品。 |
□是 □否 □不适用 |
|
*5.3【专间设施】 |
专间及专用操作区布局、流程符合要求,专间内设有空气消毒、工用具消毒、手部消毒等设施。 |
□是 □否 □不适用 |
|
*5.4【专间操作】 |
专间温度控制在25℃以下,专人操作,专间内食品存放按要求控制备餐时间、有防污染措施、食品专用冰箱内无原料、半成品和不洁食品。 |
□是 □否 □不适用 |
|
5.5【食品留样】 |
按标准规定需留样的经营者,应配备留样专用冰箱、专用容器,对每餐次或批次易腐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不少于125g,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
□是 □否 □不适用 |
|
6.食品添加剂管理 |
*6.1【食品添加剂】 |
食品添加剂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要求;无亚硝酸盐等国家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品种。 |
□是 □否 □不适用 |
7.备餐、供餐与配送 |
*7.1【食品存放】 |
备餐场所符合要求,食品存放温度和时间符合要求。盛放容器和工用具、菜肴围边和盘花符合要求。 |
□是 □否 □不适用 |
7.2【防污染措施】 |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供餐过程中食品受到污染。学校食堂就餐区或者就餐区附近应当设置供用餐者使用的用水设施。 |
□是 □否 □不适用 |
|
7.3【运输工具】 |
具有符合贮存、运输要求的设施设备,且符合卫生要求。 |
□是 □否 □不适用 |
|
7.4【标签标识】 |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外卖食品包装容器的标签标识信息符合要求 |
□是 □否 □不适用 |
|
7.5【配送过程】 |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团体膳食外卖、餐饮外卖食品配送时间和中心温度符合要求。配送人员和设施设备符合要求。 |
□是 □否 □不适用 |
|
8.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 |
8.1【场所布局】 |
经营场所无饲养、暂养和宰杀畜禽;有相适应的加工场所和设施设备,且布局合理;卫生间位置符合要求并保持清洁。 |
□是 □否 □不适用 |
8.2【环境卫生】 |
经营场所环境清洁,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排水沟、操作台、食品加工用具等无破损、霉斑、积油、积水、污垢等,餐厨废弃物的存放及清理符合要求。 |
□是 □否 □不适用 |
|
*8.3【设施设备】 |
冷冻(藏)、保温、陈列、采光、通风、洗手、消毒、三防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设施设备维护记录。 |
□是 □否 □不适用 |
|
*8.4【防害措施】 |
建筑结构完好,配备有害生物防治有效措施,无明显有害生物活动迹象。 |
□是 □否 □不适用 |
|
9.餐饮具清洗消毒 |
9.1【清洗保洁】 |
清洗水池专用,有明显标识。洗涤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洁设施符合相关要求,存放的餐饮具保持清洁。 |
□是 □否 □不适用 |
*9.2【消毒规范】 |
物理消毒的设施运转正常并能满足消毒需要,化学消毒使用的消毒剂为正规产品,消毒液使用、配制等符合要求,集中消毒的餐饮具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查验、留存其执照证明和消毒合格证明。无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重复使用的一次性餐饮具。 |
□是 □否 □不适用 |
|
10.食品安全管理 |
10.1【管理制度】 |
餐饮服务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整改。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定加工操作规程。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按要求定期开展自查评价,并如实记录。 |
□是 □否 □不适用 |
10.2【机构人员】 |
按规定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是 □否 □不适用 |
|
*10.3【知识培训】 |
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随机抽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符合要求。 |
□是 □否 □不适用 |
|
10.4【企业自检】 |
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环境进行检验检测,有检验检测结果记录。 |
□是 □否 □不适用 |
|
11.其他管理 |
11.1【明厨亮灶】 |
中型及以上饭店、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应当采用电子显示屏、透明玻璃墙等方式,公开烹饪、专间、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过程。 |
□是 □否 □不适用 |
11.2【控烟执行】 |
落实劝阻吸烟人员或者组织劝阻吸烟的志愿者;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不设置任何与吸烟有关的器具;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
□是 □否 □不适用 |
|
11.3【制止餐饮浪费】 |
有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未发现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行为;未发现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浪费。 |
□是 □否 □不适用 |
|
11.4【酒类管理】 |
取得酒类经营许可项目;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出售酒类标志;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未设置酒销售点。 |
□是 □否 □不适用 |
|
11.5【公筷公勺】 |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提供公筷公勺服务 |
□是 □否 □不适用 |
备注:1.带*项目为关键项目;
2.检查结果在对应的方框内√;
3.日常检查和体系检查为全项目检查;
4.已提醒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法》主体责任义务。
序号 |
现场检查不符合项目具体内容 |
||
|
|
||
|
|
||
|
|
||
|
|
||
等级评定 |
结论 |
关键项目不符合(项) |
一般项目不符合(项) |
良好 |
0 |
≤3 |
|
一般 |
0 |
4—6 |
|
1 |
0—3 |
||
较差 |
0 |
≥7 |
|
1 |
≥4 |
||
≥2 |
任意项 |
||
检查结果 |
共39项,检查( )项,不适用( )项;关键项不符合( )项, 一般项不符合( )项; 结论(划√):□良好、□一般、□较差 |
||
处理意见 |
□正常 □责令整改 □简易处罚 □拟立案查处 □其他 |
被检查单位签字或签章: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上海市食品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编号:
被检查单位名称 |
|
经营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许可证编号或 备案编号 |
|
检查次数 |
本年度第 次检查 |
检查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称) 检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本次监督检查依据□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点表□其他: ,共检查了( )项内容,其中重点项( )项,一般项( )项。 |
|||
检查结果:□良好、□一般、□较差。本次检查发现不符合项( )项,其中: 重点项( )项,需重点跟踪整改,项目序号及具体内容如下:
一般项( )项,项目序号分别是: 结果处理: □此次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问题; □此次检查发现不符合监督检查要点表一般项目,存在轻微风险隐患,不涉及违法行为,责令当场改正,且已整改到位; □此次检查发现不符合监督检查要点表相关项目,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简易程序行政处罚,并做出责令限期整改决定; □此次检查发现不符合监督检查要点表相关项目,涉嫌违法违规,建议立案查处。 说明(可附页):
|
|||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执法)证件编号:
年月日 |
被检查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年月日(章) |
备注:已提醒食品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法》主体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