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地税函[2008]47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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