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调整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收入准入条件的通知
津国土房保〔2013〕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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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扩大我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范围,使更多住房困难家庭能够通过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限价商品住房收入准入条件事宜通知如下:
自2013年12月1日起,本市限价商品住房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户籍、住房、财产等其它申请条件不变。
收入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