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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通知

福建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的通知
闽劳社文〔2006〕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1979-2014年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人社发〔2017〕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若干问题的通知》(闽政办〔2005〕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