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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榕政综〔2007〕13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榕政〔2013〕10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榕政〔2014〕7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榕政〔2017〕20号)规定,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06〕425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气象工作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中的作用,结合福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十五”期间,我市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建立了天气、气候业务和科研体系,提高了气象监测、预报、预测和服务水平,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气象事业还存在气象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尚未健全,预报预测精细化水平亟待提高,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滞后,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开发利用气候资源的科技支撑能力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


  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应对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水资源、粮食产量、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应对资源压力,保障合理开发利用生态气候资源和空中云水资源的迫切需要。我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地形地貌,既拥有丰富的气候资源,也是气象灾害频发区域之一,每年因台风、暴雨、冰雹、雷电、干旱、高温、寒潮等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在10亿元以上,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给城市化建设、防灾减灾、农业发展、生态建设进程等都带来重大影响。建立覆盖面广、技术层次高的气象工作体系,有效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测和服务水平,对于促进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中小尺度观测基础,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加强科技自主创新,大力提升气象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和支撑能力,为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奋斗目标:大力实施我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到2010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使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科技创新能力、气象预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气象整体实力有较大幅度提升,基本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到2020年,气象现代化体系进一步完善,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国省会城市先进水平。


         三、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将《福州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列入其中。气象部门要根据“十一五”规划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加快建设一个与全国、全省气象大网络、大格局、大思路相衔接,与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基础设施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一致。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1、建设一体化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要以提高对气象灾害,特别是突发气象灾害监测能力为重点,在气象灾害多发区、乡村、林区、海岛、岸基、主要城区和交通主干线等布设自动气象观测站,构建自动化、高密度的中小尺度区域气象观测网。大力加强海洋、地质灾害、城市、交通、雷电、生态与农业气象和大气成份等观测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气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做到统一布局、共同建设。


  2、构建功能先进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市、县宽带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成先进的市级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气象信息的存储、加工、分发和共享能力。气象部门负责协调水文、海洋、地质、环保、民航等部门的气象观测数据共享工作,建立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综合效益。


  3、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以提高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准确率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台风、暴雨、冰雹、雷电、干旱、寒潮等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报系统,加快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推进预报精细化进程,提高重大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警预报能力。加强对重大天气气候事件的监测,建立滚动的短期气候预测业务系统,重点提高季节预测水平。


  4、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服务。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避害与趋利并举,建立由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突发气象灾害和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系统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气象部门要切实做好低温灾害、流域洪涝、海洋和交通气象灾害、雷电灾害、城市内涝、空气污染,以及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海事搜救、有毒有害气体扩散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服务。开展气象灾害调查和影响评估工作,增强气象服务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为各级党政部门指挥防灾抗灾提供决策依据。


  (二)强化公共服务功能,拓展气象事业发展空间


  1、完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气象工作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各级政府要将公共气象服务系统作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开设和办好广播电台、电视气象栏目,报刊气象专版(专栏),加强海上、社区、农村、学校和企业的气象预警系统建设,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重点渔区、大型居住社区等建立气象信息播发设施,扩大气象信息的覆盖面。各媒体、网络和通信部门要依法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提供畅通的传播渠道,确保气象信息的播出时间,并及时插播预警信息,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2、加强海洋气象服务。为满足福州海洋经济强市建设的需求,加快我市海洋气象监测预警报系统建设,力争2009年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并不断完善。建成市级海洋气象台和海洋气象综合观测基地。积极开展海洋运输、海洋渔业、港口建设、滨海旅游、海上搜救和海上环境保护等气象服务,为海洋经济、海上安全、两岸通航和海洋资源开发等提供保障。


  3、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加强对影响农业的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报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林业病虫害、森林火险、作物产量和粮食安全等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生态农业气象保障工程,开展农田、森林、海洋、设施农业等典型生态系统气象监测预测和评估。各地要充分应用农业气候资源区划等新成果指导种植结构的调整,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农业气象适用技术,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气象保障。


4、深入开展专业气象服务。建立健全公路、铁路、内河航运、城市、旅游、建筑、公共卫生等专业气象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交通、旅游气象服务工作,重点抓好高速公路道路结冰、降雪、大雾和能见度预报服务,旅游景点的晴雨预报服务。加强城市和公共卫生气象监测,气象、市政、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要建立高效灵活的合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渠道。开展城市交通、城市建设、城市渍涝、城市能源、城市空气污染、城市生态环境预估,重大社会活动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气象服务决策咨询。


  (三)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


   1、做好气候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工作。建立气候资源区划和开发利用服务系统,开展风能、太阳能等监测、普查、评估和区划工作,积极开发和推广光、热、水、风等气候资源应用技术,为我市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和运行提供气象服务。市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为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相协调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