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东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规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东海渔发〔2022〕14号
各县区、市属开发区、黄三角农高区相关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加强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规范管理的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东营市水务局
2022年4月11日
关于加强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规范管理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切实促进全市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有序管理、规范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规范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规范审批建设行为
(一)科学规划布局。严格落实《东营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内不允许开发养虾小棚。按照“四水四定”要求,综合考虑我市沿黄、沿海、盐碱地资源禀赋,养殖区内不再开发淡水养虾小棚,可适当布局海水养虾小棚。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要针对辖区内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布局良种繁育、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等产业,引导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环评管理。养殖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养殖生产。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及时登记备案。
(三)加强用水管理。鼓励养殖单位循环使用海水开展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严格取用黄河水管理,如需使用黄河水,应按程序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如需取用地下咸水、地下卤水或者使用地热资源,应按程序向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加强用海管理。严格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 ( 国发〔2018〕24号)及《
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用海管理。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合理确定养殖用海及其附属设施用海性质、布局及规模,切实规范用海行为。严格执行海域使用论证制度,严禁实施围填海,严禁占用生态红线,严禁占用自然岸线。
(五)加强用地管理。严格按照《
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 自然资发〔2021〕166号)及《
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鲁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要求,加强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用地管理。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合理确定养殖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切实规范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备案入库制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六)加强登记发证。养殖单位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生产,必须按照《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依法获得水域滩涂养殖权。
(七)加强建设监管。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项目建设过程动态监管,监督养殖单位按照有关审批、备案内容开展建设。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及时予以制止。
二、强化养殖过程监管,推进生态健康养殖
(一)加强小棚养殖苗种来源管理。加大南美白对虾苗种来源监管、质量抽检力度。养殖单位购买苗种时,应索要苗种产地检疫证明以及苗种生产质量合格证。
(二)加强小棚养殖生产过程管理。积极倡导生态健康养殖方式,严禁使用违禁渔药及“白名单”以外的渔用投入品。养殖单位必须建立“三项记录”(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购买渔药等投入品要索票索证。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现监督抽检全覆盖,保障小棚养殖南美白对虾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小棚养殖尾水治理。养殖单位开展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必须配套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对养殖尾水进行处理,实现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尾水处理设施不配套不得投产。尾水排放必须符合山东省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有关海水养殖尾水强制性排放标准。海水养殖单位要按照《入海排污口设置技术导则》论证设置入海排污口,并进行备案。
三、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做好政策技术指导
(一)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生产的监管,市海洋发展和渔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监督和管理合力。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管理,严格执法。
(二)加强政策技术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生产的服务,重点针对南美白对虾小棚生态健康养殖、质量安全追溯、养殖尾水治理等方面,强化政策技术指导,为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本意见自2022年4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10日。
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关于《关于加强南美白对虾小棚养殖规范管理的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4-11 信息来源: 东营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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