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品牌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宜府发〔201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品牌经济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14日
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品牌经济发展的意见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造品牌的重要依托。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品牌经济是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对于我市经济深入推进工业、农业、旅游服务业“三升级”,适应新常态、推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商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我市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品牌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自2016年起,力争每年新增注册商标1500件、中国驰名商标8件、江西省著名商标30件、宜春市知名商标3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2件。到2020年底,全市有效注册商标力争达到20000件,其中农产品商标5000件、服务商标2000件、商标国际注册1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10件、中国驰名商标80件、江西省著名商标500件、宜春市知名商标300件。建设完善的商标战略实施政策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和公共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商标兴企、商标富农、商标强市的积极作用,提升我市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为推进我市品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具体措施
1.大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整体布局,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建立商标品牌培育梯队,全力支持有行业领先优势的企业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乃至驰名商标。做好商标品牌发展的项目支持,以成熟的品牌资源,带动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培育发展锂电新能源、旅游、医药、食品加工、机电、建筑陶瓷、纺织、鞋革、盐化、竹加工、合金等优势产业品牌,以培育高知名度商标为纽带,促进企业产品技术创新,打造规模工业经济和产业化连锁,把产业优势提升为城市竞争优势。(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大力引导出口企业注册自主商标。引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推进我市出口企业商标注册工作,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以茶产业、林产加工、旅游服务、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为依托,整合品牌资源,培育强势商标,形成新产业规模经济,提高知名企业产品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推进产业结构升级。鼓励和支持出口产品企业到销售国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扩大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提高产品档次和品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3.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商标品牌。积极发挥商标促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的功能,推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增强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其积极开展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市场化经营的原则,整合打造一个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一批地方优势农产品品牌,培育壮大一批企业自主品牌,挖掘一批传统特色农副产品品牌。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广泛采用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培育一批品牌涉农企业和品牌农产品基地,打造完整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积极构建我市农产品电商营销网络,借助淘宝、京东及赣农宝等各类电商平台和网络渠道,塑造我市优质、绿色、安全的农产品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服务业办)
4.大力发展城市形象特色商标品牌,加大公共资源商标防御性注册保护力度。紧密结合宜春市“月亮之都、禅宗圣地、温泉之乡”旅游城市的名片,坚持经营品牌城市的理念,提高旅游休闲度假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以明月山旅游资源的开发,温泉、禅宗等特色传统风土人情旅游资源的商标品牌发掘,推动我市旅游业、服务业转型升级。重点鼓励引导旅游、餐饮、文化、物流、物业等服务业注册商标,提升品牌,促进发展。加大对有特色、有潜力的公共资源商标防御商标注册力度,防止公共资源商标的流失。(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
5.引导推进资本运作,实现品牌增值。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价值,鼓励企业以商标专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按比例投资入股,指导企业利用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贷款。支持驰名、著名商标品牌企业设立集团、研发中心,支持商标权利人使用“江西省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