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川地税发〔2006〕14号 2006-06-28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国税发[2005]207号
)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省5000名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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