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采集方式软件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全文废止】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采集方式软件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全文废止】
闽国税函〔2003〕91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3-03-07
USHUI.NET®提示:根据《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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