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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绍政发〔2015〕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16〕88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1月18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19〕3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 浙政发〔2015〕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巩固战略地位,明确职业教育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产业素质,代表着民族品牌,关系到生活品质。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造人才红利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突出内涵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围绕我市“八大”重点产业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和水平相适应、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有机衔接、普职教相互融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体制机制更趋完善。政府统筹指导、社会共同参与、学校自主发展、学生多元成长的新机制基本形成,中高职衔接、普职教融通、职成教一体的体系基本建立。

  ——规模格局更加优化。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合理规模,职业院校布局更加合理,专业设置更加科学,全体劳动者接受继续教育有更加充分的选择。

  ——基础能力全面增强。全市所有中职学校达到省等级职业学校标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100%;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达到规定要求,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85%以上,获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教师比例大幅提高。

  ——办学质量稳步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比例达90%以上;在全国中职学校师生技能大赛上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推进职业教育统筹发展。

  (四)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在绍兴市技工学校和新昌技工学校的基础上分别建成绍兴技师学院和新昌技师学院,积极拓宽职业院校学生成长“立交桥”。

  (五)优化高等职业教育结构。推进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更好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市现代职教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在绍职业院校为技术支撑,广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为农业龙头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产品营销服务。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重点培养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升级。

  (六)加强中高职衔接工作。加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升学比例;积极探索同城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构建中高职相互衔接、多元立交的职业教育体系。

  (七)推动普职融通工作。在义务教育阶段,广泛增设劳技课、实践活动课。在普通高中多类别开发开设职业教育课和职业生涯规划课。全面建立普通教育学校与职业教育学校间学生互转、课程互通、学分互认等制度。

  (八)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城乡成人学校和社区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和内涵建设,依托职业院校、城乡成人学校、社区学校,广泛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急需专业的培训;开展城乡劳动力和进城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组织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积极争创全国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30所现代化成人(社区)学校、一批成人培训品牌项目和成人(社区)教育特色课程。

  三、进一步完善办学机制,激发职业教育多元发展。

  (九)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奖励等杠杆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职业教育。民办职业院校享有《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 ( 绍政发〔2015〕21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十)健全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多种形式支持企业和学校共同建设兼具生产和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组建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发挥产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在相关职教集团(联盟)中的主导作用。“十三五”期间,建成10个市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扶持20个市级教学实训工厂(场)。

  (十一)完善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建立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院校制度,明确政府管理权限,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允许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技能鉴定站。加强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完善职业院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与监督制约机制。

  四、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十二)提升教师师德和业务素质。完善职业院校教师招聘政策,扩大职业院校招用教师、评定职称、聘任职务的自主权。成立专家服务组,统一纳入人力社保部门人才管理库。定期组织技术劳模、高级技师、工程师开展教育服务,落实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开展“千名专业教师下企业,千名企业技师进校园”活动。鼓励职业院校外聘优秀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