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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金政发〔2009〕6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 ( 金政发〔2017〕24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政办发〔2019〕27号)规定,全文废止

婺城、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提高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鼓励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根据国际服务外包转移趋势,重点发展软件与信息、金融、人力资源、物流、影视文化、研发设计等领域的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国际服务外包省级示范园区建设,根据我市现有的业态基础,重点以市高新园区、浙中信息产业园等为依托,培育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以东阳横店影视实验区为依托,培育影视文化产业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以义乌国际商贸城和金华国际物流园区为依托,培育现代物流业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到2013年,全市力争培育和引进30家左右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规模企业;国际服务外包产业从业人员达到4万人;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总量达到5亿美元,努力将我市打造成全省主要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城市。

  二、扶持措施。从2009年开始,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共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市区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重点用于国际服务外包园区信息及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项目奖励、企业资质认证补助、人才培训和引进等。

  1.鼓励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落户金华。对来金华投资并以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为主的、注册资本在800万元以上的新办服务外包企业,经认定后,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来金华落户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含地区性总部),给予享受《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市区总部企业的若干意见 》 ( 金政发〔2008〕103号 有关优惠政策。对世界500强企业、世界知名品牌服务外包企业和跨国采购中心,采取“一企一策”重点扶持。对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和标准厂房满一年的,给予每平方米60元的一次性补助。

  2.鼓励引进国际服务外包技术和营销领军人才。各类服务外包人才到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创业或就业的,由其所在园区在落户、住房安置、子女入学、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并按有关人才引进扶持政策给予补助。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为完成特定服务外包项目,聘请海外留学人员(获硕士学位及以上)和国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所支付的咨询费、劳务费可计入成本。

  3.鼓励企业及在金高校积极开展服务外包培训。支持企业及在金高校自办或合作创办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或实训基地,培养服务外包企业急需的实用技能型和创新型人才。对国家、省级资金支持的服务外包培训项目,市级给予50%的配套;对经市级有关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受训人员在金华服务外包企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