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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自主出口品牌发展的若干意见【停止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自主出口品牌发展的若干意见【停止执行】
绍政办发〔2016〕8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1月18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19〕3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23〕3号规定,停止执行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品质浙货·行销天下”工程,加快培育我市自主出口品牌,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6〕2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自主出口品牌发展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提高绍兴出口商品质量,提升“绍兴制造”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增强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后劲,促进外贸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努力实现绍兴从外贸大市向外贸强市转变。

  二、基本目标

  建立一套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和管理体制,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出口品牌;以绍兴特色块状经济为依托,做大做强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出口品牌。力争到2020年,全市40%以上的出口企业拥有自主出口品牌,自主品牌商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30%。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围绕构建自主出口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引导企业加大创牌工作力度。树立企业主体地位,发挥外贸企业、行业协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作用,形成自主出口品牌创建合力。

  (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着眼我市特色块状经济,发挥产业集群优势,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梯次进行分类指导,采取差异化品牌发展战略,筛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对其自主出口品牌给予重点培育。

  (三)内外联动,上下联线。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牢牢把握“一带一路”发展契机,坚持“两条腿”走路,巩固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紧紧抓住国家拉动内需机遇,因地制宜拓展国内市场。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创新交易模式,推动线上和线下联合营销,齐头并进,努力做大做强品牌经济。

  四、工作举措

  (一)夯实创牌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自主出口品牌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开展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鼓励企业到境外设立营销机构,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自主出口品牌建设的整体水平;定期开展各级自主出口品牌复评工作,选准一批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自主出口品牌进行重点培育,实施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推动更多品牌申报成为省、市出口名牌,力争形成若干个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自主出口名牌。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利用国家、省、市各级专项资金,加大对自主出口品牌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每年从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专项用于开展出口品牌宣传、培训和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品牌推介等活动;市区企业当年有新行政认定为省出口名牌的,每件(个)奖励10万元;市区自主出口品牌企业参加市政府统一组织的境内外重点展会(由市级相关部门与市财政局共同商定参展目录),摊位费给予全额资助(对列入国家或省参展资助目录的,实行差额补助,同一展览会每家企业最多资助3个标准摊位),规模进出口企业(出口额6500万美元以上)自行参加的,按摊位费的50%给予资助;市区企业投保出口信保和参加“两反一保”应诉的,每家按实际支付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自主出口品牌企业在市区商场设立专营店;鼓励有条件的出口名牌企业“走出去”,扩大对外投资,开展国际化经营,逐步建立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支持自主出口品牌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引进研发人才,配置必要资源,积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和新品种,不断提高自主出口商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以上扶持政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三)积极拓展品牌市场。鼓励出口品牌企业大力发展品牌连锁经营,通过设立线下品牌专营店、线上品牌旗舰店等形式,建立多层次的境内外销售渠道;鼓励自主出口品牌企业在广交会、华交会和消博会等国内展会上展示企业和品牌形象,支持其积极参加国际知名展会,通过在目标市场投放广告、设立境外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等方式,逐步建立自主国际营销渠道,直接进入终端目标市场。积极组织终端消费品的自主出口名牌企业开展“外贸大集”等展示展销活动,使之惠及绍兴市民。各类重点展会展位分配要向自主出口品牌企业适当倾斜。

  (四)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以跨境电商园区建设为载体,推动外贸企业与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和服务企业合作,大力推广B2B或B2B2C等跨境电商模式,建设公共海外仓等境外服务体系,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拉动我市外贸出口总量。利用跨境电商,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企业利润率,努力扩大市场占有率,打破营销渠道为国外采购商垄断的局面,打响我市企业的自主出口品牌。

  (五)优化品牌创建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介绍品牌知识,宣传品牌政策,推介创牌经验,形成全社会育牌、创牌、护牌的良好氛围。鼓励自主品牌企业开展“经认证经营者(AEO)”认证,促进自主出口品牌产品贸易便利化。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对于符合条件的自主出口品牌企业,要创造便利通关条件,对自主出口品牌产品给予出口免验商品优先推荐权。鼓励银行和保险机构在符合市场原则的前提下,给予自主出口品牌企业融资和保险便利。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保护自主品牌,鼓励和帮助企业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




《关于促进自主出口品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