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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差别化配置要素资源的指导意见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差别化配置要素资源的指导意见
绍政办发〔2019〕2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1月18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19〕3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推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引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工业领域差别化配置要素资源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化“亩均论英雄”理念,科学运用亩均绩效评价结果,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更好发挥企业在转型升级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市场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推动引导作用,促进各类要素向优质领域优势企业集中,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效率优先。依据企业、平台亩均绩效评价结果,以评促转,以评促优,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引导社会资源向优质领域集中。

2.坚持标准引领。以亩均绩效为标尺,进一步明确项目优选标准,严把园区建设、土地供应和产业准入,实施分区分类引导,协同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和空间优化布局。

3.坚持属地主体。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区、县(市)政府主体作用,深化县域经济体制改革,增强改革系统性、协同性、主动性。

(三)总体目标。建立与亩均绩效综合评价制度相适应的差别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和产业创新升级机制,全要素生产率有效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明显改善。

到202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20万元/亩以上,亩均增加值达到100万元/亩,年均分别增长12%、8%;劳动生产率和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达到25万元/人、2.0%,年均增长7%;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分别达到1.15万元/吨标煤和300万元/吨,年均增长5%。

202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亩均税收和亩均增加值分别达到25万元/亩、115万元/亩,劳动生产率28万元/人,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2%,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分别达到1.3万元/吨标煤和320万元/吨。

低效企业改造提升“一三五”工程取得实效,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分三个阶段分别完成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企业、3万元以下企业和5万元以下企业的动态出清。

二、政策措施

(一)分类综合评价。各区、县(市)及滨海新城按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劳动生产率、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6项主要指标,对规上工业企业开展亩均效益评价,规下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为主要指标进行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分为四类,A类企业占比20%左右,B类企业占比45%左右,C类企业占比不超过30%,D类企业占比不超过5%。企业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前由各属地政府审定,并在主流媒体公示。在属地评价基础上,市级层面组织开展全市分行业亩均效益“领跑者”评选。(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二)差别化用能配置。以上年度亩均效益分类结果为依据(下同),经认定的“领跑者”企业可以优先参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并列入第一类企业用户;实行有序用电时,优先保障用电需求,原则上不实行限电措施。A、B类企业可以优先参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实施有序用电管理时原则上不限电。项目能评审批时,对A、B类企业低于全市平均工业增加值能耗的项目优先予以用能需求平衡,可适当降低用能交易费用。严格限制D类企业新增用能,实行有序用电时作为主要限电对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绍兴电力局)

(三)差别化供地保障。以亩均效益为导向,推行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制度。实施工业用地差别化管理,符合产业导向的A类工业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可在30年、50年两档选择,出让年限50年的起始价可按评估价的80%确定;出让年限30年的起始价可按50年评估价的60%确定。积极探索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地方式,土地租金按照租赁年限评估价确定起始价格;D类企业原则上不得新增供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对印染、化工等传统产业集聚搬迁的腾空厂房(土地)采取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收购储备等方式实施再利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差别化要素价格。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合理制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实行差别化水价政策,对D类企业在现行水价基础上每吨加价收费1元(其中:应急备用水厂工业用水每吨加价0.4元)。各地财政部门设立差别化水价加价收入专户,相关资金统筹用于工业企业节水项目改造。

严格执行国家、省差别电价政策,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黄磷、锌冶铁、钢铁、水泥等行业的限制类、淘汰类工艺(设备)用电征收差别电价。各地可在上述8个行业以及纺织(化纤、织造、印染)、金属加工(电镀)、化工、造纸、皮革等传统行业中选择部分行业,对选定行业的综合评价D档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具体电价参照省差别电价淘汰类标准执行。对新增或调整的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行业名称、类别划分标准、加价幅度等内容,各地要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上公示,并在公示结束1个月内报省相关部门备案,同时报市级相关部门。

企业差别化天然气价格政策可参照企业差别电价政策执行,对D档企业的用气价格不予优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集团、绍兴电力局)

(五)差别化土地使用税。各地可按照规定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划分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实施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制度。A、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