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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停止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停止执行】
绍政办发〔2018〕2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1月18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19〕34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绍政办发〔2023〕3号规定,停止执行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大力发展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围绕“八八战略”和“四个强省”总体要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人才智力的合理流动,为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综合实力大幅提升,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到2020年,全市集聚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0家以上,产业规模超过50亿元,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和知名机构10家,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家,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总量达到6000人。

  (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配置效能明显增强。到2020年,全行业年服务就业创业200万人次,服务企业规模10万家次。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贡献率超过60%,在人才配置中的贡献率超过40%,成为人才市场化配置和促进就业创业的主渠道。

  (三)人力资源服务模式和服务技术进一步提升。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打造“互联网+人力资本+人力资源服务”的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态模式创新、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技术平台创新、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跨界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与资本融合。

  (四)建成更加公平、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整合公共人力资源服务资源,构建覆盖城乡、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制度保障体系和诚信服务体系,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投入。每年根据工作实际,在市第三产业(服务业)扶持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300万元,专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各区、县(市)要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支持。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机制,2018年1月1日起,对在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地方财政按其年销售额的2%给予奖励,奖励期限3年,每家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基地)认定工作,对新建成挂牌的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连续3年每年20万元的运营补贴。支持各产业园区(基地)参与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评选,对挂牌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奖励。

  (三)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引进海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机构帮助引进海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在引进机构运营满1年后,根据其总部机构、分支机构等性质类别及工作实绩,给予中介机构1—10万元奖励。以人力资源配置能力、营业收入等为主要评价指标,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优活动,被评为市级优秀的,给予5万元奖励。

  (四)实行房租补贴机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壮大,对入驻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服务机构,连续3年免除房租;对未入住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服务机构,按照其规模、经营业绩给予连续3年的定额房租补贴,补贴标准分三档,分别为1万元/年、6000元/年、3000元/年。对新引进的人力资源总部企业购建或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资金补助,新购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800万元,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分期补助完毕;对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照房屋租金的4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五)实施引才激励措施。鼓励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为我市引进人才智力,对帮助我市引进人才智力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引进人才获得相应认可后,按照认可的层次给予奖励。每引进落户一名顶尖人才奖励50万元;引进落户一名国家级领军人才奖励30万元;引进落户一名省级领军人才奖励15万元;引进落户一名市级领军人才奖励5万元;引进落户一名高级人才或年薪超过50万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奖励1万元;引进落户一名年薪超过30万元的企业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