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公布)相关规定,亳州市地方税务局对地税部门分设以来截至2018年5月31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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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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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亳州市地方税务局“阳光稽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亳地税[2006]90号 |
市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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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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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亳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亳州市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
亳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第1号 |
市地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