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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厦国税函[2005]9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规定,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税公告2018年第1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直属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补充通
知如下:
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使用计算机开具,开票软件
由市局统一开发,并无偿提供用户使用。
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启用。新版发票启用的同时,原《厦门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专用发票》停止使用,请各局做好旧版发票的清理工作,不得延期使用。
三、各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条件领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需重新进行票种核定,以份为单位核定购票数量。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



二OO五年八月三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
国税函[2005]693号                        2005-07-05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