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青地税发〔2008〕229号 2008-12-30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全文废止
市地税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120号
,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所称“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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