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全文修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区地方税务局、市局涉外税收管理局,工商银行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武汉经济开发区支行代理支库,农业银行东西湖支行、汉南支行代理支库,交通银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水果湖支行代理支库,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代理支库,人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支库: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市的实际情况,现将办理退税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