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8年第2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截至2018年5月31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共清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7份。现将《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关于《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安徽省淮北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7月4日

附件1

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层转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和汇总表的通知

2002.03.18

淮国税函〔200233

2

关于淮北市安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各分支机构汇总纳税问题的通知

2002.12.12

淮国税发〔2002135

3

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5.07.19

淮国税发〔200568

4

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网上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04.11

淮国税函〔2006112

5

转发《安徽省加油站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7.01.23

淮国税函〔200712

6

安徽省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2.01.17

安徽省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7

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6.9.26

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附件2:

关于《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国税办发〔2018〕30号)等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截至2018年5月31日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全面清理。查找出规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文件调整对象已灭失、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已不适应现实需要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文件,从而确保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完整,为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深化改革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依据和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重点内容
本次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共发布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7份。





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