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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缴费登记清理指引及录入规则》的通知 【全文废止】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缴费登记清理指引及录入规则》的通知 【全文废止】
穗地税函〔2008〕381号 2008-11-27

USHUI.NET®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社保登记和税务登记关联工作,确保我局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在2009年1月1日实施,市局制发《缴费登记清理指引及录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补充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只有社保登记号码,在“大集中”系统中找不到税务登记号码的业户按照《规则》进行关联登记。有社保登记号码, 但已办理税务注销手续的业户不按照《规则》进行关联登记。

二、为了区分普通临时登记业户,按照《规则》进行关联登记的业户,税务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