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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及等级划分范围的通知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及等级划分范围的通知
马地税(2014)6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报》 ( 马地税〔2014〕96号规定,全文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6.11.8)规定,全文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规定,全文有效


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及等级划分范围的通知》(马政秘〔2014〕82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好此次土地使用税调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调整我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及土地等级划分范围是适应城市建设的发展,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护税基,保证地方财政收入适度增长的必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的调整意见,市局成立土地使用税调标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刘鲁舟任组长,李晓明副局长任副组长,吴杭华、徐良宏、严峻、车学正、马海峰、吴正文、岳健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劳财税科牵头负责。

调标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难度大。各分局(局)要充分认识调标的必要性和意义,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本分局(局)的调标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调标工作顺利实施

做好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