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政发〔2018〕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8日

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技术转移体系是促进科技成果持续产生,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的生态系统。建设和完善技术转移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对于我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 国发〔2017〕44号)精神,加快构建我省技术转移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改革牵引、创新机制,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纵横联动、强化协同”的原则,从基础架构、转移通道、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等方面进行系统布局,着力做大做强技术转移主体,着力畅通京津冀技术转移通道,着力突破制约“产学研用资”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打造具有河北特色的技术转移生态系统,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预期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我省新形势的技术转移体系。技术市场更加活跃,年技术交易总额提高到500亿元以上。科技成果供给能力快速提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到5件。“京津研发、河北转化”的格局基本形成,京津技术输出中河北占比增长到10%。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科技进步贡献率增长到60%。技术转移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涉外技术合同交易总额年增长率达到15%以上。

  到202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特色突出的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

  发挥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在技术转移中的重要作用,以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为纽带,以技术转移机构和平台为支撑,到2020年基本建成技术转移体系的基础构架。

  1.壮大企业技术转移主体。发挥企业技术转移主体作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到2020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到6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8.2万家。实施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力争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强化面向需求的科技成果供给,吸纳更多企业深度参与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论证、过程管理和验收评估,明确科技成果转化任务。

  2.做强产学研协同技术转移平台。引导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结合发展定位,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到2020年,依托行业骨干企业和重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建100家新型研发机构、70家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40家以上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000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和中试基地。

  3.打造国际化技术转移中心。在石家庄市建设“展示、交易、转化、服务”四位一体的国际化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全面展示我省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举措和成就,聚集100家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促成1000项重大科技成果交易和转化。组建股份制公司,按照市场化的方式管理运营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设立省级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对技术交易双方、中介服务方和平台运营方给予补贴,努力打造国际技术与人才引进相结合、高端项目与全球化创业相结合、知识创造与市场服务相结合,具有世界品牌和声誉的国际化技术转移平台。

  4.建立一体化的京津冀技术市场。把京津作为我省技术转移的策源地和重要源头,按照互联网+技术转移的模式和“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信息标准”的要求,加强与中关村国家技术转移北方中心、中国创新驿站、北京中国技术交易所、天津北方技术交易市场等国家级技术转移平台的互联互通,建设京津冀技术交易河北中心和各市分中心、中国创新驿站河北省区域站点和市县基层站点等,支持京津冀各级技术市场协会发挥更大作用,建立京津冀技术转移联盟,实现技术转移、投融资、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服务机构的协同互动,构建全链条、多要素的线上线下协作网络。

  5.构建覆盖全省的技术交易机构网络。加快建立功能完备、交易活跃、互联互通的省、市、县三级技术转移机构网络。到2020年,培育壮大15家省内区域性常设技术市场和5家行业性常设技术市场,省级以上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增加到138家,建成10家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养500名以上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专业化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等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吸引海外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和团队。

  (二)拓宽技术转移通道。

  通过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以及跨区域、跨军民、跨国界技术转移,增强技术转移体系的辐射和扩散功能,推动科技成果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引导技术与人才、资本、企业、产业有机融合,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广泛渗透与应用。

  6.强化创新创业载体技术转移功能。依托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到2020年建设50个以上试验试制、分析检测、网络制造等开放共享平台,培育壮大15支创业投资、创业培训、创业企划等专业服务队伍,推广“孵化+创投”“创业导师+持股孵化”“创业培训+天使投资”等模式,提升创新创业载体的技术转移能力。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区—科技园区”成果转化链条,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达到250家,省级以上创新型产业集群超过30个,全力做好6家省级高新区和3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晋升国家级园区工作。

  7.构筑跨区域科技成果转化高地。研究制定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实施方案,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布局雄安新区。争创国家技术转移雄安中心,转移转化一批网络信息、空天、人口与健康、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重大科技成果。加快建设国家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启动建设10个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研究制定成果对接、重点举措、转化落地三个清单,开展体制机制创新与政策先行先试。实施科技冬奥智慧崇礼行动计划,突破一批冰雪运动装备等冰雪产业关键技术,建成一批重大科技示范工程。

  8.畅通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移通道。联合中关村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中心、四川绵阳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加强河北省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军民融合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构建国防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民用技术参与国防建设的绿色通道,在省内布局建设10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分中心。在省级以上高新区,培育打造10个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园区,依托区内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功能,推动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

  9.加快技术转移国际化步伐。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技术转移行动,融入“一带一路”技术转移协作网络。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北京)科技产业博览会”“中国(北京)跨国技术转移大会”“中国(深圳)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等活动,开展技术、人才、项目、资金对接。谋划举办“一带一路”高新技术成果展交会,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举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实施一批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吸引国际科技组织、标准化组织、检验检测机构、科技咨询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技术贸易机构等来河北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建设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30个。引导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立国际化技术经营公司、海外研发中心、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等,与国外技术转移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开展合作。鼓励知名跨国公司和研发机构在我省建立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联合研发中心、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合作园区等。积极推动诺贝尔奖获得者在我省建设中国实验室、科学小镇,在雄安新区设立科学创新论坛。

  10.建立科技成果精准推送机制。瞄准智慧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建筑、现代农业、精准扶贫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