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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2018〕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廊坊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廊坊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电子商务作为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对于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开辟新的就业增收渠道、加速制造业跨界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为重点,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监督管理,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发展目标。2018年,全市网络零售额突破240亿元,同比增长15%以上,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超过10%。到2020年全市网络零售总额突破390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超过15%。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电子商务发展主体

1.引进一批知名电子商务领军企业。切实落实省政府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腾讯等知名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更多国内外实力电商企业落户廊坊。加快京东华北运营中心、京东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区北方中心项目建设。支持廊坊阿里巴巴智慧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开发区廊坊·亚洲一号项目、广阳区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建设。推进廊坊大数据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2.打造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鼓励齐天大圣、村点乐、冀贸通等电子商务平台,通过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市场,实现在线交易、会员管理、数据运营、供求指引、物流管理、第三方担保,资源对接等全产业链服务,提升品牌价值。支持廊坊通、万地葡、美家尽有等传统零售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实现交易增值,扩大品牌效应。到2020年,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网络零售平台达到1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3.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成熟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文安胶合板、香河家具等传统企业与平台经济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自主电商平台,扩大品牌影响力。到2020年,创建9家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4.发展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网店。推动大城红木、霸州钢木家具等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办网上商城、开设旗舰店等方式,促进全网营销。引导安次风筝、永清核雕、固安脸谱、大厂景泰蓝等细分市场和特色小众商品,通过微营销等销售方式,塑造品牌。到2020年,全市网店数量达到10万家,淘宝村达到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5.建设一批集聚度较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鼓励有产业基础和电子商务潜力的县(市、区),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集商品交易、物流快递、融资担保、研发设计、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提高电子商务聚集度和规模效益。落实全省电子商务园区分级服务管理规范,为入园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建设以园区为中心、辐射周边区域的电子商务聚集区,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示范基地,完善扶持措施。到2020年,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达3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二)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引导制造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从产品销售和广告营销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领域渗透,发展异地协同设计、网络众包、云制造等网络化制造模式。开展工业电子商务试点示范,支持发展一批工业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支持生产制造、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打造一体化发展新生态。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比例达到5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2.推动传统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支持明珠集团、元辰超市等大型商贸企业自建平台,推进线上线下融合。鼓励中小商贸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支持有一定规模集贸市场、商品交易中心等市内交易市场向电子商务园区、智能物流园区转型,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转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

3.拓展社区电子商务领域。利用互联网技术整合医疗、教育、政务及法律服务等系统资源,提高社区商业网络化水平。推进社区电商服务由城市向县、镇社区扩展,方便百姓生活。力争在2018年,实现主城区社区电子商务覆盖率达50%,2020年,覆盖率达9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4.深化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借力阿里巴巴、京东、邮乐购等国内省内电子商务知名企业及市内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重点培育一批特色电子商务专业村、电子商务小镇。支持邮乐购、齐天大圣、村点乐等相关电子商务企业深入推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整合和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主体集聚度。到2020年底,培育电子商务营业额1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5.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拓展冀贸通等本土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开展跨境电商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培育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为我市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一站式仓储配送服务。推动“京东跨境电商保税区北方中心”项目建设。积极争创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廊坊海关、市国税局、人行廊坊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

(三)推动电子商务创新

1.鼓励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在我市电子商务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研发机构,重点支持电子商务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促进技术创新的成果转化,依托技术进步提升电子商务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2.鼓励电子商务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开展以新技术为依托、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推进C2B、C2F等个人对企业定制化经营模式。鼓励企业开展社区互动交流、网络游戏及数字娱乐等新兴服务。鼓励探索分享经济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3.加快移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引导移动电子商务在消费领域创新应用,拓展电子商务渠道和范围,提升交易便捷程度。支持e城e家、志晟信息、香河智慧城市等项目建设,推动“智慧支付城市和社区”试点工作,打造“便捷支付商圈”,逐步在交通、医疗、教育、社保、生活缴费等领域实现便捷支付体验。支持阿里巴巴、京东、苏宁在廊坊开展“无人超市”试点建设,推进新型商业模式在我市落地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加快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

1.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引领工程。组织开展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以及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国家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推动示范基地发挥产业集聚优势,在中小企业孵化、服务模式创新、公共平台建设、产业链条搭建等方面发挥带动作用。支持示范企业建设专业性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在创新经营模式、整合市场资源、带动关联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

2.实施电子商务龙头引领工程。围绕家具制造、磨具、保温材料等优势领域,加速实体产业和平台经济深度融合,提升廊坊整体产业质量和核心竞争力。针对税收、融资、推广等影响平台发展的重要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扶持方案,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快速发展。到2020年,打造电子商务年交易额百亿级平台1个、十亿级平台3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3.实施电子商务特色引领工程。以县域为单元,依托产业集群,重点推进文安胶合板、大厂渔具等特色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全面整合、对接上下游资源,推进产品优化迭代、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打造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亿级平台5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

(五)完善电子商务支撑

1.发挥协会职能作用。成立我市电子商务协会,建立健全协会协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组织内部自律机制,畅通政企信息渠道,及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鼓励支持各类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参与,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建言献策。2018年成立协会,会员企业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

2.加快网络基础建设。加快宽带、移动通信技术设施建设,深化大数据、云计算应用。加快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公共区域wifi建设和免费开放。鼓励电信增值业务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推动电信产业链和电子商务产业链的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3.推动电子商务标准落实。结合省级下发的《电子商务企业管理与服务规范》基础性标准,落实编制交易规范标准、主体资格标准、产品质量标准等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推进标准培训及宣传推广,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到2018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