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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国税流〔1999〕6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9-09-13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省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