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市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5〕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廊坊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市行动计划》已经六届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
廊坊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市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省战略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84号)精神,进一步落实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质量建设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促进作用,深入推进质量廊坊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即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放、管、治”为质量建设主线,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为重点,以落实省政府质量考核工作为牵引,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实施质量致胜、质量兴市战略,扎实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全面打造发展速度与品牌效益和谐统一的质量城市升级版,努力为廊坊“绿色、高端、率先、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质量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市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在92%以上,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检出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在全省排名提升。今年,要争创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1项、个人奖1名,推荐京南·固安高新区、燕郊高新区申报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新增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20个以上,新增优质工程10项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增加5%以上,竣工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保持100%;确保无重大旅游质量事故,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0%以上;环境状况持续好转,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地表水水质出境水质优于入境水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双控”目标要求。
三、工作任务
以实施6项工程、18项重点工作为主要载体,实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一)实施质量安全工程
1. 狠抓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农产品安全检查,突出源头治理,把好投入品监管、产地监管和市场监管三个关口。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基层网络,对全市食品实行分类别、分层次、分区域监管。组织开展重点区域产品质量整治,减少或消除区域性质量安全隐患。加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抓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和“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开展“12315”、“12365”、“12378”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地区和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建立工程招标与质量诚信绑定机制,加大对原材料的监督检查,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分析。对重大水利工程实施质量安全巡查和重点项目驻地监督。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投诉管理,建立台账制度。(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组织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开展市级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状况分析,形成专题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相关制度措施,防范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完善质量控制。积极开展果园用药巡查,加强林木种子、苗木质量安全监测,完成果品、林产品、林木制品监测抽查200批次。加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公共服务,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继续大力推行进境植物疫情“检疫全覆盖”制度。做好埃博拉、禽流感等疫病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对老旧特种设备的风险研判、产品质量风险信息的监督管理及监测抽查工作。(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廊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展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查处力度。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密组织“质检利剑”专项执法行动和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药、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实施“红盾护农”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清风”和“绿蕾”行动,严厉打击输往非洲出口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廊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旅游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百争创、千导入”工程
1. 加大“百争创、千导入”活动力度。以争创市政府质量奖为载体、以卓越绩效模式推广为重点,深入开展“百家组织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千家组织导入有效质量管理方法”的质量管理活动。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级政府质量奖,科学、规范开展市政府质量奖评审。有序组织卓越绩效管理、卓越绩效自评师、卓越绩效总裁班、质量成本控制等系列质量管理培训。实施滚动扶持计划,为企业提供全面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方案。建立卓越绩效管理示范单位,组织现场观摩活动,交流质量管理成果。〔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质评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名优品牌培育创建。推进农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鼓励企业争创省名牌产品、省优质产品、省服务名牌、优质工程等质量奖项。研究编制《廊坊市名牌产品“十三五”培育规划》。大力开展“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抓好霸州市“全国金属玻璃家具品牌示范区”的申报、验收和香河县“省级家具品牌示范区”的筹建工作。鼓励、培育京南·固安高新区、燕郊高新区争创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引导企业广泛开展QC小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推进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制。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探索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快发展产品质量和产品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廊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全面质量提升工程
1. 开展行业专项提升行动。落实《京津冀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区域产品质量提升。深入挖掘地理标志资源,引导申报地理标志商标。以儿童用品、厨房用具、纺织服装、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车用汽柴油等9类工业产品为重点,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培育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建设活动,组织售后服务质量测评。实施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树立1—2家省级质量标杆。探索建立旅游质量第三方评估体系,开展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状况分析。开展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工作。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用语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廊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廊坊银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制造业企业质量竞争力提升行动。深入开展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调研,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产品转型。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标准,提升技术指标,提升产品质量等级;鼓励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增加工程技术人员比重;加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力度,各县(市、区)规上制造业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提高5个百分点;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损失管理,降低质量损失率;推动企业加强过程和产品的质量控制,不断提高产品合格率;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术改造,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和技术改造经费投入比例;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申报专利,加大新产品研发;提高企业生产自动化程度,降低劳动密集程度,提高人均产品销售收入;鼓励企业增加产品出口,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廊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廊坊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展环境质量提升行动。严格钢铁、玻璃、陶瓷等行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实施《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DB13/2169—2015)》、《河北省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8—2015)》。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研发推广重点治理技术,谋划实施重点科技项目,实施科技治霾“双百”示范工程。做好环境治理锅炉改造工作,及时为政府倡导的低污染锅炉办理施工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实施燃煤改造。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产业转型科技创新工程
1. 支持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支持、引导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开展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过程质量和管理绩效对标,支持企业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研发,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的投入,遴选一批质量攻关项目列入当年各级科研、技改计划。全面落实《河北省工业领域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2015—2017年)》,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鼓励企业研发自主知识产权。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培育企业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京津冀知识产权一体化执法行动,完善异地审理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质量与效率。落实专利资助政策,加大专利人才培养力度,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个人积极申请专利,促进创新成果专利化。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宣传,提升企业商标注册、应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创建国家、省级品牌示范区。全力做好园区规划,加大招商力度,推动园区提质升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搭建承接优质项目平台。加快发展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高新技术园区、创新产业园区、电子信息园区。引领全市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益的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质量基础巩固提升工程
1. 开展各类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建设,全面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市场标准的“话语权”。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制订实施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交通运输、现代物流、养老服务业等标准的制订、实施与验收。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制订相关地方标准10项以上;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完成3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工作。(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进计量检测能力提升。加强民生计量监督,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活动,推进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完善量传溯源体系,推进计量检定机构能力建设,新建计量标准30项,重点实施“医疗计量惠民工程”。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继续在重点耗能产业组织实施能源计量数据应用行业推进项目,力争取得节能实效。加强煤质检验能力建设,提高检测效能。(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设高素质质量队伍。实施质量工程师计划、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行动。落实国家技师培训项目,开展具有我市特色的“金蓝领培训”。建立青年拔尖技能人才培养、选拔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质量知识培训,形成分层级、全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质量文化工程
1. 加强质量文化宣传。开展“2015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提高对新媒体广告的监管执法水平,打击变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以“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为契机,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推动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发挥质量教育基地作用。宣传推广名优产品企业的先进经验,提升名优产品、驰名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廊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完善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机制,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更新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实施质量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开展电子商务质量诚信提升行动。建立旅游经营服务“失信黑名单”制度。(市政府信用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设特色鲜明的城市质量文化。挖掘“城市质量精神”内核,全力开展廊坊质量文化建设,凝聚共识,营造氛围,为推动质量兴市建设注入新的动力。以宣贯《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开展质量兴市战略为契机,围绕崇尚卓越、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理念和城市特色,向全市广泛推介,并将其融入质量兴市的各个环节,努力打造质量廊坊新的城市名片。(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质量兴市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指导、规划引领、财税支持、政策扶持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市质监局要充分发挥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建立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通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做好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各自的“质量兴市”活动方案,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确保质量兴市活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强化质量考核。坚持以考促建,实施目标管理。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完善质量兴市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细则,把质量兴市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确保质量兴市目标逐年稳步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和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把质量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市政府定期召开质量兴市工作会议,对在质量兴市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名优品牌和驰(著)名商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激励机制。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特别优秀的企业和单位给予表彰。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国家级、省级示范项目建设和质量兴市必要工作经费,由市、县财政统筹解决。
附件:廊坊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市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
廊坊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兴市行动计划任务分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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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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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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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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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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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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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质量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本地区年度工作方案或计划。完善质量工作领导机制,每年研究2次以上质量兴市推进工作。保障本地区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质量工作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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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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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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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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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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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制定质量奖培育规划,开展品牌培育创建工作。力争获证省政府质量奖组织奖1项、个人奖1名,省名牌产品10项、省著名商标10项,优质工程10项。落实质量奖励政策。积极申报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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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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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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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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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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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市级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状况分析,形成2015年质量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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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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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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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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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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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采用先进标准、开展管理体系认证的政策措施。制定推动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方法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质量标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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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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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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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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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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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在农产品生产中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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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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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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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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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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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机制,开展学校食堂安全自查和监督检查,积极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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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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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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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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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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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的相关措施,开展质量信誉承诺。开展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提升工程。建立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特种设备监管“一岗双责”制度和特种设备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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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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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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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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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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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按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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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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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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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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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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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提高万人公交车保有量。建立旅游质量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旅游市场安全监测,明确统一受理旅游投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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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市旅游局、
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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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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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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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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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严查重点产品制假售假违法大案要案,打击进口商品假冒伪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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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双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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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双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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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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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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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质量信用信息数据,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质量查处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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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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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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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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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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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本地区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制度措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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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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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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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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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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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质量申诉处理机制,完善12315、12365、12312、12331等平台,受理申诉举报办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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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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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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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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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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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制定相关地方标准10项以上。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完成3家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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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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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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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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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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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计量、检验检测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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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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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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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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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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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各类质量教育培训,开展一期卓越绩效准则宣贯,开展一期卓越绩效总裁班,开展一期企业自评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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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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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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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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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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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推动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广高效锅炉,淘汰改造老旧低效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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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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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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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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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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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内无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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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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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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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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