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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苏地税函[2007]218号 2007-8-9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苏地税规[2011]9规定,第五条“填写《拒绝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声明》”内容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苏地税规(2014)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确保我省车船税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启用新的保险业专用发票之前,我省保险机构在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