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全文废止】
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全文废止】
琼财税〔2017〕148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
》 ( 琼财税〔2019〕257号
)规定,2019年1月1日全文废止
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事劳动保障局局,先行试验区国税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9号
,以下简称《
通知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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