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付费电视业务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付费电视业务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2003-05-21 沪地税流〔2003〕25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5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8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付费电视业务取得的收入征收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