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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对公司(雇主)采用包税的外籍个人应如何计算征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对公司(雇主)采用包税的外籍个人应如何计算征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税外1994〕29号 1994-02-28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税务(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外税分局:

近接有些单位询问,关于外籍个人是由公司(雇主)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在征税时应如何换算成含税所得额计算征税的问题,现明确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适用税率)

不含税所得额=月个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800+32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累进级距换算表相应改变如下: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全月不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不超过475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

超过475元至

10

25

2000元的部分

1825元的部分

3

超过2000元至

超过1825元至

15

125

5000元的部分

4375元的部分

4

超过5000元至

超过4375元至

20

375

20000元的部分

16375元的部分

5

超过20000元至

超过16375元至

25

1375

40000元的部分

31375元的部分

6

超过40000元至

超过31375元至

30

3375

60000元的部分

45375元的部分

7

超过60000元至

超过45375元至

35

6375

80000元的部分

58375元的部分

8

超过80000元至

超过58375元至

40

10375

100000元的部分

70375元的部分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如有外籍纳税人是由公司(雇主)代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你局可依照前列公式和上述级距换算表,计算征税。

举例:

其企业外籍职工月工资、薪金收入58000元,由企业银行支付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前列公式计算如下:

不含税所得额=58000-(800+3200)=54000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该外籍个人适用税率的最高一级为不含税所得额的第7级,税率为35%,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54000-6375)÷(1-35%)=73269.23元

应纳税额=73269.23×35%-6375=19269.23元

以上希知照。

特此通知。



上海市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