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本市公有住房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本市公有住房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沪地税流〔2002〕8号 2002-01-10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公告》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规定,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USHUI.NET®提示:根据2021年1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规定,全文有效
为促进本市房产物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的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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