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3.09.08 川国税函〔2003〕20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对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的管理,防范骗取出口退税,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
》 (
国税发[2002]152号 
)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