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陕地税发〔2009〕135号)规定,第二条营业税起征点的规定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规定,文件第二条有关营业税起征点的规定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分别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现对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按地域不同规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