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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管理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管理的通知【部分条款废止】
2006-12-28 川国税函[2006]33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第三条废止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切实加强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管理,堵塞税收漏洞,防范纳税人利用虚假抵扣凭证骗抵税款的行为,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发[2004]119号)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