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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增值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5-07-27 桂国税函〔2005〕50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规定,所转发总局文件自200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 桂国税发[2010]11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