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批租土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批租土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2000-04-19 沪地税地〔2000〕3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通知》 ( 沪财法[2007]61号)规定,全文废止
近日,有单位来电询问购买本市批租土地开发的商品住房可否免征
土地使用税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已缴纳土地使用金的土地使用者应征收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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