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租赁固定资产经营的支出未取得合法票据能否税前扣除的批复【全文废止】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租赁固定资产经营的支出未取得合法票据能否税前扣除的批复【全文废止】
湘地税函〔2003〕101号 2003-8-22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湘地税函〔2008〕116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湘潭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纳税人租赁固定资产经营的支出因未取得合法票据能否税前扣除的请示》(潭地税发[2003]1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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