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地税所二[2005]18号 2005-09-12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处理意见的通
知
》 (
沪地税所二[2005]3号
)中有关对个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
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五年九月十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71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7-0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单位负担税款计算方法的请示》(京地税个〔2005〕27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