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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契税纳税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契税纳税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8-12-08 辽地税农199835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辽地税函 〔2003〕290号 )规定,全文废止,改按新征管法执行
各市地方税务局、沈阳市财政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