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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
辽财预〔2006〕868号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普通标准住宅”认定标准予以明确,请一并贯彻执行。
  普通住宅标准可按省
【土地增值税】相关法规